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的坐标四象限划分如下:
第一象限:
横坐标和纵坐标都为正数,记作 (+,+)。
第二象限:
横坐标为负数,纵坐标为正数,记作 (-,+)。
第三象限:
横坐标和纵坐标都为负数,记作 (-,-)。
第四象限:
横坐标为正数,纵坐标为负数,记作 (+,-)。
需要注意的是,坐标轴上的点(包括原点)不属于任何一个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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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的坐标四象限划分如下:
横坐标和纵坐标都为正数,记作 (+,+)。
横坐标为负数,纵坐标为正数,记作 (-,+)。
横坐标和纵坐标都为负数,记作 (-,-)。
横坐标为正数,纵坐标为负数,记作 (+,-)。
需要注意的是,坐标轴上的点(包括原点)不属于任何一个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