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公司经费:
包括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工会经费:
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用于职工培训、学习的费用。
劳动保险费:
包括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及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其他费用。
待业保险费:
企业按规定交纳的行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费:
包括董事会或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成员津贴、差旅费、会议费等。
咨询费:
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支付企业经济顾问、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的费用。
聘请中介机构费:
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清账等发生的费用。
诉讼费:
企业向法院起诉或应诉而支付的费用。
税金:
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自2018年1月1日起计入“税金及附加”账户,不在“管理费用”科目反映)。
技术转让费:
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
企业分期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的摊销。
研究与开发费:
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
开办费摊销: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
上缴上级管理费:
企业向上级管理机构支付的管理费用。
其他费用:
包括消防费、绿化费、排污费、外事费和法律、财务、资料处理以及会计事物方面的成本(如咨询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注册商标费等)。
这些费用均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利益。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