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发票的申领数量,有以下规定:
首次申领
电子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与纸质专票相同,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合计数不超过25份。
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时,电子专票第一次只能领取五份,这与当时进行税务核定的时候有关系。如果想要多领也只能等到第一次的用完以后在申领,数额是24张。
后续申领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税务机关的核定,在限额内自行确定每月领用几次及每次领用多少份发票。
如果手里有空白发票,也可以再次领用新发票,但领用的总量不能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持票量。
建议
首次申领:建议首次申领五份电子专票,并进行验旧和申领申报,确保后续申领过程顺利。
后续申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合理规划每月的领用数量,避免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限额。
这些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在申领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获取最新信息。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