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改建后,原有商户的安置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设立过渡市场
在原农贸市场改造期间,政府会设立一个过渡市场,以确保商户的经营连续性,并满足居民对农副产品的需求。过渡市场通常紧邻原市场,方便商户和顾客。例如,东乡镇人民政府在原农贸市场西侧设置了过渡农贸市场,距离不过50米。
摸底统计与分类安置
对需要安置的经营户进行摸底统计,了解他们的经营类别、数量及意向区域。根据统计结果,将经营户分类,并重点安置在生活必需品行业,如肉类、家禽、水产、烧卤熟品、蔬菜、水果、米面、干货等。非生活必需品行业的经营户则另行选址安置。
安置地点与方式
安置地点通常包括县东门市场、熙龙湾市场、城南顺安市场等,也可以是政府指定的临时经营安置区域。安置方式可以是市场内经营户报名安置,也可以自由选择安置地点。
商铺与岛位招租
对于万福片区农贸市场等特定市场,会制定商铺或岛位的年租金标底,并根据行业类别和商铺位置进行分配。例如,活禽行业的商铺年租金标底为25000元,且有国有返租的优惠。
经营权调换
在市场升级改造后,一些市场会进行经营权调换,以解决回迁户的房屋(铺面)经营权问题。例如,陵水和平农贸市场一层房屋(铺面)经营权调换选取分配方案,就是为妥善解决回迁户的经营权问题而编制的。
法律责任与安全提示
在搬迁过程中,政府会提醒商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市民在农贸市场封场期间也应远离拆除现场,确保自身安全。
过渡期后迁回原市场
原农贸市场改造完毕后,商户将统一迁回原市场。在过渡期间,商户可以通过报名或自由选择的方式安置在过渡市场或其他指定市场。
综上所述,农贸市场改建后原有商户的安置需要政府、市场管理方和商户自身的共同努力,确保安置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保障商户的经营连续性和市民的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