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球是一项在长方形场地上进行的团队运动,两队各5至7名队员参与,以将球推入对方球门内为主要目标。以下是门球比赛的基本规则:
比赛场地 :场地为长方形,分为比赛区和限制区。比赛区长20米、宽15米,由边线、端线和限制线构成。限制区为比赛区外侧1米至2米的区域。场地上设有三个球门和一个终点柱。比赛器材
门球:
直径为7.5厘米,颜色鲜艳,易于辨认。
门球杆:长度适中,便于操作,击球面平整。
参赛人员 :每队由5至7名队员组成,设队长一名。比赛时,每队上场队员不超过5人。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间休息5分钟。
若比赛出现平局,可进行加时赛,加时赛时间为5分钟。
比赛开始
比赛开始前,双方队员在各自的限制区内站好,由裁判抛币决定开球权。
获得开球权的一方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击球员击球使球通过一门进入比赛区,比赛正式开始。
击球顺序
比赛按照事先确定的击球顺序依次进行,击球员击球后,下一位击球员上场击球。
击球员在击球过程中,若出现犯规行为,将失去击球权,由对方在下一回合击球。
得分规则
成功通过一门得1分,通过二门得2分,通过三门得3分。
撞击终点柱得2分。
成功撞击他球,自球和被撞击的球均停在场内,可得1分;若被撞击的球出界,则不得分。
击球规则
击球员必须站在自球后方进行击球,不得越过击球线。
击球时,只能用球杆的击球面击打自球,不得用其他部位击球。
击球员必须在10秒钟内完成击球动作,否则视为超时犯规。
这些规则构成了门球比赛的基本框架,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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