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2年,一机部和二机部成立,其职责分别为:
一机部
职能:主管民用机械、电信、船舶工业。
二机部
职能:主管兵器、坦克、航空工业。
这些部门在1958年经过合并和调整,但职责基本保持不变。1958年,一机部、二机部和电机部合并为新的一机部,而三机部则改称二机部,主管核工业和核武器。
建议:
在了解历史沿革的同时,也要关注各个部门在后来的改革和发展中的变化,以获得更全面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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