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帝退位后,保留的机构主要包括:
内务府:
负责宫廷事务,包括帝后衣食住行等。
宗人府:
管理皇族事务。
慎刑司:
处理触犯王法者。
侍卫:
负责皇宫安全。
太监:
继续留用,但不得再招阉人。
此外,清帝及其皇室成员仍然可以继续居住在皇宫中,并且国民政府会支付每年400万两白银作为日常开销。
这些机构的保留和优待条件体现了清帝退位后,虽然失去了政治权力,但在生活和经济上仍享有一定的待遇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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