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更名到妻子名下的操作流程需根据房产性质和婚姻状态分情况办理,具体如下:
一、婚姻存续期间房产更名
直接添加配偶姓名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房产证仅一人名下),可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交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 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 缴纳5元房产印花税(部分城市可能免征);
- 完成过户登记,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非婚姻存续期间房产更名
赠与方式
需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然后将房产过户至妻子名下。流程包括:
- 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 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 完成过户手续。
买卖方式
以夫妻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交易价格及税费,再办理过户登记。流程包括:
- 签订合同并缴纳契税、印花税;
- 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三、特殊情况说明
按揭房产更名: 若房产已抵押,需先还清贷款并取得银行同意变更的证明,再办理过户。 离婚房产更名
税费缴纳:
婚内更名仅收取工本费,不征契税、增值税;
非婚更名需缴纳契税(一般为房屋价值的1%-3%)。
四、注意事项
1. 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
2. 婚内更名无需公证,但非婚更名必须办理公证;
3.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约定归属,法律上默认为共同共有,变更姓名无实际意义。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