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函的字体和字号要求,综合国家标准及实际应用场景,具体规范如下:
一、标题格式
字体字号 标题通常使用 2号小标宋体字
,居中排布,上下各空一行。部分场景下也可使用 黑体或 方正小标宋简体。
排版要求
标题需加粗,确保醒目。若存在副标题,应使用 三号黑体或 楷体。
二、正文格式
字体字号
正文一般采用 3号仿宋字(如GB2312编码)或 黑体,行间距为1.5倍,段落间距1.2倍。
结构要求
- 段落左空二字,回行时顶格对齐;
- 一级标题(如发文单位)使用 黑体或 方正小标宋简体,二级标题用 楷体。
三、其他要素
纸张规格: 推荐使用A4纸,白色或浅色底面; 紧急程度
签发人:使用 三号楷体。
四、示例结构
```
[发文单位]
[发文字号]
关于XX事项的函
正文内容分:
一、背景介绍
二、具体要求
三、期望与请求
结尾:此致
敬礼
签名:[签发人姓名]
日期:[填写日期]
```
注意事项
具体格式可能因地区或单位要求略有差异,建议优先参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若涉及敏感信息,需在公文首页左上角标注保密等级和紧急程度。
以上规范综合了政府公文写作习惯及实际应用场景,确保公函的正式性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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