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的颁发始于 1995年,但具体实施和改革经历了多个阶段:
制度奠基阶段(1995年)
1995年12月12日,《教师资格条例》正式颁布,标志着教师资格证制度的正式建立。该条例规定,中国公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需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
早期实施特点
- 1995年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为直接下发,无需考试,主要面向师范类毕业生;
- 2004年教师招聘制度改革后,非师范类学生也可通过教资考试获取证书。
考试制度完善阶段
- 2004年后,教师资格证考试逐步完善,涵盖思想品德、师德师风、教师素质、教学能力等考核内容;
- 2014年起,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范围扩大。
综上,教师资格证制度自1995年奠基,经历了从无考试到全面实施的过程,持续优化以适应教育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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