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狗撵兔是犯法的。以下是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第二十二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有”动物
野兔是我国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私自捕捉1只即违法,捕捉20只以上涉嫌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100只以上属特大刑事案件。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人烟稀少的森林中还是人口聚集地,狗撵兔都是违法的,尤其是当兔子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时,行为人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猎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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