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古典主义文学是17世纪法国主流的文学思潮,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一、时间与地域范围
时间:主要流行于17世纪,鼎盛于1660年前后。
地域:以法国为中心,后扩展至整个欧洲。
二、核心思想与哲学基础
理性崇拜:以古希腊、罗马文学为典范,崇尚理性原则,主张文学应服务于国家与王权。
哲学基础:部分作品受笛卡尔唯理主义影响,强调逻辑与秩序。
三、创作规则与特征
“三一律”:
戏剧创作需满足时间(24小时内)、地点(单一场景)、情节(单一主线)的统一。
规范与形式:
语言规范严谨,注重修辞与形式美,追求“明晰、筒练”的表达。
内容取向:
常取材于古希腊罗马神话、历史事件,强调对理想化人物的塑造。
四、代表作家与作品
戏剧领域:莫里哀(《伪君子》《吝啬鬼》)、高乃依(《熙德》)、拉辛(《昂多马格》)。
寓言领域:拉封丹(《十二卷寓言》)。
五、历史地位与影响
政治背景:形成于法国大革命前的专制王权鼎盛期,既维护王权又体现资产阶级利益。
文学遗产:对18世纪启蒙运动及后世浪漫主义产生重要影响。
注意:法国古典主义与古希腊古典主义有本质区别,前者是新兴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妥协的产物,后者是古希腊城邦文化的直接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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