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的16字方针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表述,需结合具体语境区分:
一、旧十六字方针(长期适用原则)
坚持标准:严格以党章规定为准则,不降低或另立标准;
保证质量:平衡数量与质量,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改善结构:优化党员队伍在文化、行业、年龄、性别等方面的分布;
慎重发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新十六字方针(2014年修订)
控制总量:通过总量调控保持党员规模适度增长;
优化结构: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党员队伍结构,增强代表性;
提高质量:强化培养教育、日常管理和纪律要求;
发挥作用: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服务群众。
三、核心精神与区别
旧方针侧重“质量与结构”的平衡,新方针在坚持质量基础上,增加了“控制总量”和“发挥作用”的维度;
新方针体现了对党员队伍现代化、专业化建设的更高要求。
四、实施要求
发展党员需坚持政治标准,严格履行入党程序,禁止突击发展;
需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长期培养,实现均衡发展。
(注:党章中并未直接表述16字方针,具体内容多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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