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盖章的问题,需根据合同主体和具体情况确定。以下是综合法律规定的解答:
一、单位出租方
推荐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单位作为法人实体,签订合同时应使用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殊情况处理
若单位未配备公章,可用合同专用章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
二、个人出租方
推荐使用手章
个人出租方建议使用手章,但需注意:
目前使用手章的个人较少,建议提前与承租方协商确认。
若无手章,签字并摁手印也可生效。
替代方案
若无法提供手章,双方签字并摁手印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三、其他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特殊处理
若租赁方是居间机构,需加盖居间合同专用章。
法律文书效力
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均能使合同生效,但盖章更具法律效力。
建议
为避免纠纷,建议单位出租方优先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个人出租方建议配备手章并留存备案。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书面形式包括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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