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与产权人的区别主要在于 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和持证人应当是同一人,二者没有区别。具体来说:
房屋所有权人:
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
房屋共有人:
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持证人:
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由谁来持有。无论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个产权证,所以要有个持证人。
在共有房屋的情况下,每一个所有权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证人只有一个。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人,那么处置该房屋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时到场签字。
此外,如果房产证上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名字的,则会有一个人成为主户主,即持证人。持证人在该套房屋中,除了作为产权证的持有者,与该套房屋的其他产权人没有区别。在产权份额上,有约定的按约定来执行,没做约定的,则按共同共有来分配,持证人没有特殊权利。
综上所述,持证人与产权人在法律上是指的同一人,即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和持证人应当是同一人,二者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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