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计划(2006-201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规划,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以下方面: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科学发展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个必须原则: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深化改革开放。
二、主要目标
经济目标 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人均GDP比2000年翻一番。
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
结构调整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0%。
推动自主创新能力,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增至2%。
资源环境
单位GDP能耗降低2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重点任务
经济转型
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建设“现代化农业大县、新型加工业和生态经济强县”。
民生改善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
实施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对外开放
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积极融入“大太原经济圈”,拓展对外贸易渠道。
四、其他重要内容
科技与人才: 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培养创新型人才。 文化发展
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十一五”规划通过以上措施,旨在推动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同时注重民生改善和资源环境可持续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