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的标准主要是 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可回收物:
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
有害垃圾:
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等。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
厨余垃圾:
也称为湿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垃圾等,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
其他垃圾:
也称为干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灰色。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在具体分类名称和细节上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总体分类原则是一致的,即按照上述“四分类”标准进行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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