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转为预备党员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个人申请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表达自己的入党愿望。
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筛选,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并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后,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培训和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
作为考察对象,一般考察期为一年,通过一年的考察,对照党章标准,如果组织上认为符合党员条件,按照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研究、党员大会通过,再经党委批准,才能作为预备党员。
填写入党材料
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找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党支部审查
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党支部在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召开支部大会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参会党员达到半数以上,讨论是否通过转为预备党员。
申请人向支部大会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体会、入党动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等。
入党介绍人宣读介绍人意见。
所有与会人员对申请人发表意见。
党支部讨论并做出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入党宣誓
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预备期考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建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咨询党务工作者和上级党委,确保程序的正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