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师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为 5%至12%。具体比例根据教师的工资额度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来确定。
一般比例:
教师的公积金缴存比例通常在5%至12%之间。
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
单位和个人缴存的比例一般是相同的,即单位和个人各缴存5%至12%。
特殊情况:
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从外地调入的职工,缴存比例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或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按个人当月工资乘以相应的缴存比例执行。
最低缴存基数:
最低缴存基数有具体要求,如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最低计缴基数不得低于11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900元。
调整权利:
有条件的城市或单位,可以申请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需报相关部门批准。
综上所述,江苏省教师的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为灵活,可以根据个人工资和当地政策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5%的标准。建议教师们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或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了解具体的缴存比例和操作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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