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放人的明细步骤如下:
接收释放通知文书
看守所通常会在收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后,尽快办理释放手续。
准备释放手续
在释放前,看守所会完成一系列释放手续,包括填写释放报告书、审查批准等。
通知家属
看守所通常会提前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关于释放的时间和相关事宜。
物品发还
如果被拘留人有代管钱物,看守所会在释放时如数发还。
释放被羁押人
看守所根据相关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并释放被羁押人。
发给释放证明书
释放被羁押人后,看守所会发给释放证明书。
办理户籍登记
被释放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来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的户籍登记手续。
其他后续手续
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可能还需要进行出监教育和鉴定、办理结算手续、办理财物交接等。
这些步骤确保了看守所放人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了被释放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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