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在研究预备党员参会人数时,要求如下:
审批预备党员时
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
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即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综上所述,无论是审批预备党员还是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并且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这些规定确保了党员大会的有效性和决策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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