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务是指教师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具体分工, 一般是指行政职务,而不是教师的能力或级别。具体职务包括普通教师、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书记、校长等。这些职务的设立旨在明确教师在教育机构中的角色和责任,以便于管理和评价教师的工作。
教师的职称则是与教师的能力和级别相关的,如中教一级、中教二级、高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研究员等。职称的评定通常基于教师的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表现和学术成就。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大多数教师没有行政职务,只有少数领导有职务,但教师在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中承担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也是其职务的一部分。这些任务和责任可能包括备课、授课、学生管理、教学评估、科研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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