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笔录的要素和注意事项如下:
要素要齐全
实体要素:包括“七何”要素,即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何经过,以全面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客观逻辑。
程序要素:必须满足监察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对谈话的要求,例如首次讯问时出示《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讯问通知书》等。
格式要素: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对询问、讯问笔录在基本格式上的规范和要求。
重点要突出
明确中心、突出重点,是笔录证明力强弱的重要参数。每类案件、每个案件的调查取证内容都有其特点和重点,需明确谈话的重点,避免抓不住重点。
如实反映
谈话笔录应如实反映询问、讯问的过程,不能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信息。
严格程序
谈话笔录的制作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要求,确保笔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细致记录
不仅要问好,还要记好,确保所有细节都得到准确记录,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审核与签字
谈话笔录完成后,应由相关人员审核并签字确认,以确保笔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密性
谈话笔录涉及的内容可能涉及敏感信息,应妥善保管,防止泄露。
通过以上要素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谈话笔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从而更好地作为法定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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