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重要法律及其颁布时间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颁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50年5月1日颁布,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彻底颠覆了传统的婚姻制度,确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50年6月29日颁布。
《义务教育法》:
具体颁布时间未提供,但通常认为是在20世纪80年代。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具体颁布时间未提供,但通常认为是在20世纪90年代。
《环境保护法》:
具体颁布时间未提供,但通常认为是在20世纪80年代。
这些法律为新中国初期的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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