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正文案网-每一句好文案都值得收藏

铭正文案网-每一句好文案都值得收藏

古代最残忍的10个刑罚?

59

凌迟:

又称“千刀万剐”,将犯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割下,直到几乎割尽,再剖腹断首,使其毙命。此刑延续至清末,戊戌变法后被废除,改为斩首。

腰斩:

将犯人从腰部斩为两段。由于人体主要器官集中在上半身,腰斩后的犯人不会立即死亡,而是会在剧痛中挣扎许久才断气。此刑最早见于先秦,秦朝丞相李斯、明朝文学博士方孝孺等都死于腰斩。

车裂:

又称“五马分尸”,即将犯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向不同方向拉,将身体撕裂为五块。有时不用车,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俗称“五牛分尸”。历史上,商鞅、吴起、赵高都被施以车裂之刑。

剥皮:

一种极其残忍的刑罚,执行时由脊椎下刀,将背部皮肤一刀分成两半,再慢慢分开皮肤与肌肉。最早的剥皮是死后剥,后来发展成活剥。剥下的皮有时还会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警示世人。明朝朱元璋曾对贪官污吏实施剥皮实草之刑,开国大将蓝玉也被剥皮实草。

俱五刑:

指将砍头、刖(砍掉脚)、割手、挖眼、割耳和鼻等刑罚一并实施,通常是将人杀死后再进行。汉高祖死后,吕后将他的宠妾戚夫人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挖出眼睛,强迫她喝下哑药,最后丢在猪圈里喂养,称为“人彘”,这是俱五刑的典型例子。

缢首:

即绞刑,用弓弦或绳索套在犯人脖子上,通过旋转弓或收紧绳索使其窒息而死。此刑在中国古代较为普遍,岳飞父子便是被缢杀于风波亭,隋炀帝也被宇文化及绞杀。

烹杀:

将人活活煮死的一种刑罚。商纣王就是把伯邑考烹杀了,煮成肉羹让周文王姬昌吃了的。

梳洗:

用梳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也由朱元璋发明。

宫刑:

即割除男子生殖器官以及使女子丧失生殖机能。男子宫刑叫“去势”,女子宫刑又叫“幽闭”,用木棒之类的硬物撞击女子的下腹部,人为的造成子宫脱垂,使女子丧失生育能力。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受的便是宫刑。

断头台:

一种常见的处决方式,一般用于处决罪犯和政治异见人士。它的残忍之处在于,被执行的人要受到极大的精神折磨和身体痛苦。

这些刑罚不仅极其残酷,而且在古代社会中起到了震慑犯罪的作用,但同时也反映了古代司法制度的极端不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