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党员佩戴党徽的规定如下:
佩戴位置:
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离心脏最近的外衣上。如果胸口有口袋,徽章应戴在口袋上方,不能在袋口上或袋口下。着正装时,徽章应佩戴至外套;着含口袋的衬衣时,徽章应佩戴至口袋上方左胸中间位置,不得佩戴在衬衣口袋或衣领处。
徽章样式:
党员徽章的规格样式为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下方为圆形图案,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背面标注××省(区、市)或××部门(系统)党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徽章尺寸为24mm×22.5mm×2mm,材质为锌挂镀仿金。不符合规定的徽章应停止使用。
佩戴要求:
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之上。
使用范围:
党员徽章主要用于党内重大活动,包括纪念“七一”,召开地方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党委全会等。此外,党内出版物上也可以印党徽图案。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党员徽章的佩戴,确保党员身份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建议农民党员在参加党内活动或正式场合时,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党徽,以维护党的形象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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