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 民事代理词通常是由原告的代理人先宣读的。具体程序如下:
开庭宗旨说明:
主审法官在刚开庭时会说明本次开庭的宗旨。
原告代理词宣读:
紧接着,主审法官会指示原告代理人宣读代理词和起诉状。
被告代理词宣读:
然后,主审法官会允许被告代理人宣读代理词和答辩状。
因此,按照这一流程,原告的代理人会先于被告的代理人宣读代理词。
建议
为了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建议原告及其代理人在开庭前充分准备代理词,并在庭审中按照法官的指示有序进行宣读。这样做有助于提高庭审效率,并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表达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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