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
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
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
更新和扩展教师的专业知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需求。
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教育科学研究
鼓励教师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提升其科研能力和水平。
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
加强教育教学技能的训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拓宽教师的科技视野,了解现代科技的发展趋势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此外,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还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两种形式:
非学历教育:
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学历教育:
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
这些规定旨在通过系统的培训,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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