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因工作调动、学习深造、参军入伍、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正当理由,预计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超过六个月,且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地点相对固定时,可以申请党组织关系转接。以下是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基本步骤和所需材料:
个人申请
党员应提前向原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接原因、目的地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党组织审批
原所在党组织收到申请后,需对党员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其转接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并作出是否同意转接的决定。
准备转接材料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党组织开具,内容需包括党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现任职务等)、转接原因、转入党组织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转接流程
已落实工作单位:
如果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如果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未落实工作单位:
组织关系一般应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工作变动较大,居住地不稳定:
可将组织关系转入常驻地或户口所在地。在工作变动期间,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在与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保持联系的同时,积极主动就近参与社区、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各类党组织活动,过好多重组织生活。待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时,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考上研究生:
隶属于同省(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管理的,一般通过省(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可以直接进行网上接转。
部分省隶属于地方管理的高校,通过所属市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关系二次转接。
转接手续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网上转接
党员也可以通过党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接转,这种方式不需要党员来回奔波,只需原单位党组织通过网络进行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直接向党员所在新单位的党组织发送“党员关系介绍信”,在经过审批之后,接收单位党组织同意即可。
建议:
在转接党组织关系前,建议先与原所在党组织和拟转入党组织进行沟通,了解具体转接要求和流程。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转接材料,确保转接过程顺利。
如果在网上转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原单位党组织或拟转入党组织的工作人员,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