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员干部的六个严禁具体内容包括:
严禁违规操办、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
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
严禁用公款报销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子女学习、宴请费用。
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外出旅游等。
严禁接受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为子女提供外出旅游等活动安排。
严禁在机关内部食堂以升学庆贺等名义组织聚餐活动。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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