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单价与定额单价是建筑工程领域中常用的两种计价方法,它们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
定额单价: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办法中,工程量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
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量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统一计算,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填报单价。
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时间不同
定额单价: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
综合单价: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前编制。
评标采用的办法不同
定额单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综合单价:投标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要对总价进行评分,还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单价的构成不同
定额单价:仅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的费用,是投标时期的指导价,反映定额编制时期的社会平均成本价。
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外,还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因素。它是施工企业报价时的市场价,反映的是企业个别成本。
应用范围不同
定额单价:主要适用于大型工程项目,如公路、桥梁、建筑等,因为这些项目适合采用标准化、批量化的工程项目。
综合单价:主要适用于小型工程项目,如水电站、消防建筑等,因为这些项目适合采用工序化、扁平化的工程项目。
计价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以工程项目中的各项工程量为基础,依据定额表中的工程项目定额,计算出工程总造价。
综合单价:以工程项目总造价为基础,将总造价分摊到各项工程量上,计算出单位工程造价。
计算依据不同
定额计价:按照各项工程量分别计算,这些工程量需要通过工程量清单或者现场勘测确定。
综合单价:将全部工程项目的造价分摊到各项工程量上,可以不需要对每一项工程量进行单独测算,而是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总造价直接计算。
总结:
综合单价与定额单价在编制单位、时间、评标方法、单价构成、应用范围、计价方式和计算依据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综合单价更能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和市场竞争情况,而定额单价则更侧重于社会平均成本和政府指令性计价。在实际工程中,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计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