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就业推荐表上的视力这一栏时,你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填写。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裸眼视力
如果未佩戴眼镜时,裸眼视力达到1.0(正常视力),可以填写为“正常”或“良好”。
如果近视度数较低,如200度左右,可以填写裸眼视力为0.8或0.9。
如果裸眼视力低于1.0,需要检查矫正视力。
矫正视力
矫正视力是指佩戴眼镜后达到的最佳视力。如果近视度数较高,如500度以上,可以填写矫正视力为1.0。
对于高度近视,如650度,矫正视力也可以填写为1.0。
矫正视力一般以5.0为标准视力。
格式说明
如果简历中有关于视力的专门栏目,应分别填写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
如果简历中没有明确区分,可以统一填写矫正视力。
对于近视情况,可以简要说明,如“中度近视,矫正视力1.0”。
医院检查
需要到医院进行眼科检查以获取准确的视力数据。
记录单位
视力记录通常用小数表示,如0.8、1.0等;也可以用分数表示,如5.0、4.5等。
示例
假设你的视力情况如下:
裸眼视力:0.8(未佩戴眼镜)
矫正视力:1.0(佩戴眼镜)
你可以这样填写:
视力:0.8(裸眼)/ 1.0(矫正)
或者,如果简历中没有明确区分:
视力:1.0(矫正)
建议
确保填写的视力信息真实准确,不能虚报或填写错误。
根据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视力标准填写,不同职位可能有不同的视力要求。
如果不确定如何填写,可以咨询当地的招考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
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