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是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些要求是公民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涵盖了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多个方面。具体来说:
爱国守法:
公民应当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
明礼诚信:
公民应当以礼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团结友善:
公民应当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尊重他人,促进社会和谐。
勤俭自强:
公民应当勤劳节俭,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敬业奉献:
公民应当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奉献社会,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这些要求不仅是对公民个人行为的规范,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旨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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