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中的道具统称为 砌末。砌末包括各种大小道具和一些简单装置,是戏曲解决表演与实物矛盾的特殊产物。在传统戏曲舞台上,砌末的种类繁多,包括生活用具、交通用具、武器以及表现环境、点染气氛的种种物件。具体来说,砌末可以包括以下几类:
生活用具:
如烛台、灯笼、扇子、手绢、文房四宝(笔、墨、纸、砚)、茶具、酒具等。
交通用具:
如轿子、车旗、船桨、马鞭等。
武器:
又称刀枪把子,包括各种刀、枪、剑、斧、锤、鞭、棍、棒等。
表现环境、点染气氛的物件:
如布城、大帐、小帐、门旗、纛旗、水旗、风旗、火旗、蛮仪器等。
其他:
如桌椅的摆设、桌帷椅披、帐子、龙头杖、銮驾等。
这些道具在京剧中起到了丰富舞台表现力、增强表演真实感和烘托气氛的作用。根据演出的需要,砌末可以临时添置,以适应不同的剧情和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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