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两报告”制度是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工作机制。其主要内容是:
《责任分工报告书》:
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由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寄发的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所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和落实工作安排及建议。
《牵头单位(部门)任务函告书》:
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由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本单位所属的牵头单位(部门)寄发的函告书。主要内容包括牵头单位(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要任务、需要配合的工作以及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制建议书》:
根据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由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向领导班子成员或各单位(部门)寄发的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或单位(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对分管单位(部门)及所属人员的监督管理的意见建议。
《牵头单位(部门)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单位(部门)向本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提交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每年报告两次,年中报告上半年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年底报告全年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负责领导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未详细描述,但通常涉及负责领导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工作情况报告。
建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级单位和部门应严格按照“三书两报告”制度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相关报告,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