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取消评优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资格
对于情节较轻的违反师德行为,高校教师将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并且取消其在上述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行政处分
情节较重的违反师德行为,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撤销教师资格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反师德行为,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对于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移送司法机关
涉嫌违法犯罪的违反师德行为,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其他处理措施
根据具体案例,还可能包括开除党籍、免职、停止招生资格、终止或退出有关人才项目等处理措施。
综上所述,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理措施是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包括取消各类资格、行政处分、撤销教师资格、移送司法机关等。这些措施旨在维护高校的教育质量和师德师风,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学校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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