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的日期经历了多次变更,最终定为每年的 9月10日。以下是教师节日期变更的详细历史背景:
1931年
教育界知名教授邰爽秋、程其保等联络京、沪教育界人士,在南京中央大学集会,发表要求“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和增进教师修养”的宣言,并议定6月6日为教师节,也称双六节。
这个教师节没有被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承认,但在中国各地产生了一定影响。
1932年
国民党中央政府曾规定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也称双六节。
但当时未能在全国推行。
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曾恢复6月6日为教师节,教育部通告各地教育工作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庆祝活动。
1951年
《人民日报》评论说“六六”教师节是国民党统治时期教师自己争取订定的节日,在当时纪念这个节日时有着一定的进步意义。
1984年
北京师范大学的教师联合提议设立单独的教师节。
1985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设立教师节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这一决定旨在在全国大、中、小学新学年开始之际,强调尊师重教,创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综上所述,教师节的日期从最初的6月6日经过多次变更,最终于1985年确定每年的9月10日。这一日期不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而且与全国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更加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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