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当前时间,幼儿园及小学生防疫的最新规定如下:
保障充足户外活动时间
幼儿园应创造条件,确保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不强制佩戴口罩
中小学师生在校期间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可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幼儿在园期间不佩戴口罩。
错峰就餐
师生应适当错峰就餐,以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
特定岗位人员佩戴口罩
学校校医(园医)、保安、保洁、校车司机和食堂工作人员等上岗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科学佩戴口罩
师生员工离开学校后,应按照当地社会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科学佩戴口罩。
如当地出现疫情流行,恢复师生员工校内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
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
做好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
如学生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应立即通知家长送医就诊。
病例异常增多时,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清洁消毒
托幼机构清洁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配置消毒液,规范开展环境、物品的清洁与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等)保持卫生清洁、空气流通。
餐饮用具等物品需进行清洗消毒,衣物被褥等需进行阳光晾晒。
封闭管理
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学生没有经过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
各级学校要做好开学前连续7天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
一旦所在地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提高,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幼儿园和小学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有效减少疾病传播风险,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建议学校和家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防疫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