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 需要参加组织生活,并在其中进行自评和互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规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当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民主评议党员时,预备党员虽然不评定等次,但需要参与评议过程,包括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
具体来说,预备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会时,应当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参加,尽管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前,他们不能参加正式的组织生活,但党组织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某些活动。在组织生活会上,预备党员需要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因此,预备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时,不仅有权进行自评和互评,而且这些评议是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促进其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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