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运动会格言是 "更快、更高、更强"(英文:Faster, Higher, Stronger),其拉丁文表述为 "Citius, Altius, Fortius"。这一格言由巴黎阿奎埃尔修道院院长亨利·马丁·迪东于1895年首次提出,并被顾拜旦采纳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核心口号,后成为历届奥运会的永恒座右铭。
格言内涵
进取与拼搏精神
强调不断追求卓越,突破极限的奋斗精神,体现运动员在赛场上勇往直前的拼搏态度。
自我超越
倡导超越自我、实现新目标的理念,鼓励运动员在每次比赛中都力求突破。
人类精神象征
象征人类对健康、和平与进步的追求,体现体育作为社会共同语言的价值。
历史意义
1920年国际奥委会正式确认该格言,并在安特卫普奥运会上首次使用。
格言贯穿奥运史,成为全球体育精神的核心表达,激励着无数运动员和普通人。
这一格言不仅适用于竞技体育,更被引申为健康生活、社会进步的座右铭,如"运动是意志的锻炼,是爱国的锻炼"等衍生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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