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强调法律应得到普遍的服从和制定良好的法律。在中国,法治社会的理念在多次重要会议中被提出和强调:
党的十五大:
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次重申“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
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并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2023年11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2020年12月,该纲要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等做出全面部署。
综合以上信息,法治社会的概念在中国经历了长时间的提出和发展,最终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得到了系统化的战略部署和实施。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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