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的主要文学流派包括:
浪漫主义文学
特点:不刻意突出人的理性,更多地注意人的感情和形象;在创作风格上,富有想象力和跌宕起伏的情节。
代表作家:雨果《巴黎圣母院》、拜伦《唐璜》、霍夫曼等。
现实主义文学
特点:强调真实地表现现实生活,深入剖析、揭示社会矛盾,揭露和批判现存的社会秩序;热衷于塑造和赞扬英雄人物和正面人物形象。
代表作家:巴尔扎克《人间喜剧》、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等。
现代主义文学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兴起):特点:
反传统,强调集中表现自我,表现精神危机。
代表作家:波德莱尔、普鲁斯特、魏尔伦等。
巴那斯派/高蹈派 (法国19世纪60年代兴起):特点:
认为诗歌是纯粹的艺术,应注重形式,倡导诗歌客观化、科学化,反对浪漫派诗人过度抒情,主张态度客观、立论严谨、技艺完美。
代表作家:未具体提及,但该派在诗歌方面有一定影响力。
这些流派在19世纪文学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各自有着独特的创作理念和风格,对后来的文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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